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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发布时间:2026-10-31 | 作者:本站

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于2022年10月30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家主席签署第一二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长江保护法》之后我国第二部流域专门法律,也是江河流域保护的标志性立法,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框架结构:法律共11章122条,涵盖总则、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污染防治、促进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章节,坚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围绕水土做文章,注重全流域生态的保护和修复。
主要制度:一是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机制,统筹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二是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三是加强生态流量管控,分级确定黄河干流、重要支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和重要湖泊生态水位管控指标;四是禁止在黄河干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五是加强水土流失防治,明确加强对子午岭—六盘山、秦岭北麓、白于山等重点区域和渭河、汾河等重要支流源头区的水土流失防治。
重要意义:黄河保护法的施行,使黄河保护治理有了"铁规矩、硬杠杠",对全面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来源:全国人大常委会
黄河大保护